2015年6月28日星期日

叶檀:改革派在经济现实面前被迫妥协


市场派人士实行行政举措时,可以推断,他们面临的现实难题超过他们的理念。面对现实,改革派不得不妥协,否则资产负债表在短期内面临崩盘,成为罪人。谁也不愿意承担崩盘的罪责。

27日央行降息降准,被市场普遍视为“央妈”的救市政策。这恐怕不是“央妈”厚意,6月24日,中美第七次战略与经济对话在华盛顿举行。中国央行行长周小川拒绝就中国是否还会降息表态。6月23日,央行公开市场操作再现空窗,这已是央行连续第19次在公开市场暂停逆回购,不久之前,央行向部分机构进行了定向正回购,期限包括7天、14天和28天,总操作量逾千亿元人民币。

央行并不是“放水”神兽。此时放水,想来是出于紧急理由,许多人认为央行降准降息不利于中国经济结构改革,但降准降息有时是拯救市场休克的必须之举,这是对前期放纵融资盘的弥补。

另一个典型案例是地方债置换。

这两年无论到什么地方去,经常听到基层地方政府官员小声嘟囔,入不敷出,连工资都发不出来,得到上面去借款发钱。说到最后,往往伴随着一声长长的叹息。今年情况略有好转,问他们什么时候最难过,回答是去年的11月份前后。问他们紧张吗?他们会略带戏谑地说,难道他们真不管了?

这是不可能的。地方债是地方政府成为地方经济董事长的必然产物,地方政府债务缠身,不可能遵守常规手段进行处置。

去年9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2014〕43号),坊间对“43号文”给予了足够的重视,认为是地方削权、清理地方财政的开始。

这份意见旨在规范地方债,以往披露企业债羊皮的地方投融资平台关停并转,不再增加。这些公司将转型成为城投公司,剥离政府融资职能,不得新增政府债务。根据国家审计署2013年12月30日公告的《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全国共有约7170个融资平台公司,从省、市、县、区甚至乡,都有投融资平台公司。未来明确政府和企业的责任,政府债务不得通过企业举借,企业债务不得推给政府偿还,切实做到谁借谁还、风险自担。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按约定规则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地方政府获得符合新预算法的、市场化的发债通道。发行地方债需要上报审批确定风险,评级、出售等各方面都必须严格遵循市场原则。很明显,财政部等力求将财政引入预算与公开的范畴。

为了摸清家底,财政部下发《地方政府性存量债务清理处置办法》(征求意见稿),要求各地区汇总上报存量债务清理及甄别结果,省级财政部门于2015年1月5日前上报,对于甄别后纳入预算管理的地方政府存量债务,可申请发行地方政府债置换。2015年年底前,符合条件的在建项目后续融资、政府债务资金不能满足的,可按原渠道融资;2015年底之后地方政府债只能通过省级政府发行。

峰回路转,此后,“高能”地方债置换出炉。6月10日,财政部网站发布通知称,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于3月下达了第一批1万亿元置换债券额度,近日下达了第二批1万亿元置换债券额度。首批地方债置换并未获得追捧,一系列的优惠措施也随之出炉。有分析人士认为,测算今年到期地方政府债务接近3万亿元,判断今年到期地方政府债务会被全部置换,财政部第三批债务置换的额度也将接近1万亿元。

地方债置换利率被规定。根据定向发行办法规定,“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的地方债,发行利率区间下限不得低于发行日前1至5个工作日相同待偿期记账式国债收益率平均值,上限不得高于发行日前1至5个工作日相同待偿期记账式国债收益率平均值上浮30%”。

这是明显债务到期倒逼放水,庞大而无序的地方债,使得地方债处理成为外科急救手术,充满了行政色彩。但理性的人意识到,这种做法是被迫为之的救命之术,悲剧在于,休克次数过多,急救手术随之增加。

虽然如此,从细节上可以看出市场化的努力。有业内人士分析,所有置换换债券(无论公开发行还是定向发行),都不存在资金的缴付转移;在置换债券发行完毕后,提前结清高息贷款,进行债券置换。未来地方债发行仍然向市场化方向努力,但这是漫长的过程,漫长到看得见白发和皱纹。

地方债的发行改革与预算改革密切相关,缺乏严格的预算,地方债的发行、偿还都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旧债未清,新患又来。6月12日,《证券日报》报道,目前政信合作由地方财政作为还款来源的项目还有很多,但是都是背地里有协议。政信合作类信托中较常出现的关联财政应收款投资、纳入预算还款等方法理应受到43号文限制,但查阅位于发售期间的信托计划时仍然看到此类产品的身影。

最后一个案例则来自于地方税收优惠。

今年年初与一些地方政府官员在一起,他们诉苦62号文多么不切合实际。优惠政策取消,企业纷纷迁移,连就业都成问题,何来发展。笔者安慰,这个政策执行有难度,先看看。

去年11月27日,国务院发62号文,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今年5月10日,国务院颁发25号文,被认为是对62号文的纠正。文件指出,各地区、各部门已经出台的优惠政策,有规定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没有规定期限又确需调整的,由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按照把握节奏、确保稳妥的原则设立过渡期,在过渡期内继续执行。各地与企业已签订合同中的优惠政策,继续有效;对已兑现的部分,不溯及既往。这是来者不追、既往不咎的政策。各地方官也就把一颗心放回肚子里。

从理论上说,进入产能过剩阶段后优惠政策不应执行,因为政策导致错误激励,会产生更严重的产能过剩。光伏就是这样的行业,以光伏为主导行业的政府在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日子大多不好过,破产、重组的层出不穷。

取消优惠政策遭遇极大的障碍。地方政府承诺的税收优惠、低地价是企业在决定是否投资时的关键要素,是对于企业投资风险的政府补偿机制,在投资之初已经被企业放入投资考量之中。所谓的政策风险是不确定风险,契约得不到履行,企业也就时时刻刻曝光于风险之下。企业最怕的是地方政府出尔反尔,关门打狗。

现实不胜枚举,拿笔者身边的朋友来说,光是工业区就搬迁了两次,工业区成熟之后商业化,企业被逼着搬迁。答应企业的搬迁补偿款,由于政府人员变动,或者由于土地卖不出价格不了了之,最后由企业自行承担上亿损失,这是要搞死企业的节奏。

62号文意图在于建立公平的营商环境,却进入尴尬的境地,如果撕毁既有的契约,政府的信号与市场的弱平衡将遭遇又一次伤害,如果不建立统一的政策,各地方政府会将投资演变为优惠政策竞赛,进行糟糕的“竞次”选择。

纠正原有政策的错误,应该留出缓冲时间,让企业形成新的预期,经济形成新的平衡。

倒退回计划经济的无尊严民粹时代是可怕的,必须清醒地看到,在中国实现彻底的市场化并不现实,倒不是会重蹈俄罗斯覆辙,而是会让一批人暴富的同时,让另一批人成为赤贫阶层。法治不彰、贪腐横行、遍地失信的社会,改制有时是赤裸裸掠夺。

改革者要的是耐心,甚至需要付出几代人的努力,法治市场派需要坚忍的努力才能看到曙光。在近百年的时间里,中国法治社会的梦想落空,急燥的乌托邦主义者未必能够实现梦想,但没有理想,注定不能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