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19日星期三

粤港两地尝试律师业务对接 广州首家联营律所开业

8月18日,随着国信麦家荣(前海、南沙)联营律师事务所正式开业,广东自贸区内已有9家粤港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试点,在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上向前迈出了重要一步。不过,专家称,要实现粤港与内地法律界的对接,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

梁宙



如果谈及这个时代给律师行业带来的新机遇,跨法域、跨地域律师的合伙联营便是绕不过的话题之一。近两年以来,国家在“一带一路”上的发力也助推了区域间的律师合伙联营模式的发展。

8月18日,国信麦家荣(前海、南沙)联营律师事务所正式开业。其中,国信麦家荣(南沙)联营律师事务所是广州首家开业的粤港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

目前,广东自贸区内已有9家粤港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试点,分别是深圳前海蛇口片区6家,广州南沙片区1家,珠海横琴新区片区2家。广东正以自贸区作为实验田,探索属于司法体制改革组成部分的合伙联营模式。

粤港律师事务所合伙联营模式最早是基于《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的框架下提出来的,由于广东毗邻港澳,为了使两地开展更紧密的法律服务,香港律师会提出了粤港两地可以借鉴迪拜的经验,提供多国法律服务这一设想。

然而,这一设想从“出生”到“落地”并不是一帆风顺。“在合伙联营的问题上,粤港两地历经了六七年的讨论,后来由于李克强总理再三提及,最终才形成了粤港联营的框架,决定在广东自贸区实行试点,这个成果实在来之不易。”国信麦家荣联营所联席管委会主任郭锦凯对界面新闻记者说。

去年8月,广东省司法厅正式下发文件,决定在广州南沙、深圳前海、珠海横琴三地试点粤港澳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过去,内地与香港的律师事务所不能开展跨境业务,而联营律师事务所的试点则改变了这个局面。

“每一所粤港合伙联营律所的律师主要由内地律师和香港律师共同组成,还可以通过香港聘请的海外律师派驻到联营所。在解决国际贸易的商业纠纷上,粤港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具有独特的优势,客户可以通过一家律所获得不同国家律师的法律服务,效率更高。”郭锦凯介绍。

近年来,内地与香港的合作变得越来越紧密。据广东省政府统计,2013年粤港服务贸易额达777.67亿美元,同比增长40.8%,港资银行在广东设立的营业性机构已达157家,总资产达3194亿元人民币。随着港商在广东乃至整个内地的投资额不断增长以及日益紧密的联系,两地在法律服务上的需求也随之迅速增长。

另一方面,在深化改革的背景下,“一带一路”的发力也助推了联营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全国主管合作人杨磊明表示,在“一带一路”的影响下,中国人在海外投资额越来越高,这个时候律师、会计师等技术人员起着关键性的作用,“一带一路”将给律师行业带来新的机遇。

对于未来在联营律师事务所的业务上,国信麦家荣联营所联席管委会主任、港方代表麦家荣称,目前广东香港两地的贸易越来越多,在金融等其他方面的合作也更加密切,客户在法律服务方面的需求在增大,因此看好这个市场前景。

粤港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迈出了跨法域、跨地域律师合作的第一步,但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慕亚平对界面新闻记者表示,要真正落实粤港与内地法律界的对接,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目前在广东自贸区内试点,只是国家开一点“绿灯”,但要取得更大的突破,还需要政策措施上更加开放。

“法律有个严格的界限,不同国家之间的法律存在主权的界限,司法主权被各国视为国家的底线不容侵犯,因此跨地区的律师合作在各国都很难开展,即使试点了也存在很多限制。”慕亚平认为,中国实行一国两制,大陆和香港、澳门、台湾都是中国的一部分,同是一个主权下的地区,只是适用的法律制度不一样,不应该有那么多的隔膜。

上海财经大学教授、上海自由贸易区研究院秘书长陈波则认为,广东自贸区在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上先行先试,其最终目的是为了取得试点成功,然后在全国推广。在法治方面,香港有很多值得内地去学习的地方,粤港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的试点,对完善内地法律体系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