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3日星期日

自由亚洲电台:揭黑记者刘虎获不起诉后续遭官媒抹黑

知名揭黑记者刘虎日前被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宣布不予起诉之后,中国政法系统传媒和官方微博突然一齐对刘虎申请国家赔偿进行抹黑。

对记者刘虎的抹黑,始于中国检察院系统的官媒—正义网9月12日的一篇名为《罪与错之间》的评论。评论说,刘虎案是“存疑不起诉”,如果发现新的证据,符合起诉条件的,检察机关可以再提起公诉。评论发布后,公安部交通系统、福建警方、贵州警方等政法系统的官方微博纷纷予以转载,继而又有大量微博发帖对刘虎申请国家赔偿进行抹黑。当天,中国网讯办还下达管制令,要求撤回刘虎接受传媒访问时透露遭到警方诱供和逼供的三篇报道。

这个举动被中国传媒体视为,是当局再次对刘虎进行肆无忌惮的威胁。

据刘虎出狱后重新复职的前领导称,当年,他们在聘用刘虎后,就受到压力。今次刘虎不被起诉后的高调行为,让相关部门不满,使他有再次被整的风险。

他说:这次实际上他成为一个标杆嘛,然后就等于他们输了,不愤(不服气的意思)嘛。很容易又被搞起来,又被抓点甚么。我也不好说甚么,因为作为他的前领导,长江商报当时也收到一些影响嘛。他重新获得记者身份是长江商报我们给的嘛,但是后来就不断地被宣传部提醒说,他是犯罪嫌疑人,还怎么怎么的。其实,也都很难,我们做了很多,但是不方便说啊。在这个逆潮下,动辄得咎,说甚么也没用。

刘虎表示,尽管如此,自己不会改行,还是继续做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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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刘虎,你几斤几两自己不清楚吗》在一些地方的宣管系统内热传。果然赤膊上阵了

刘虎,你几斤几两自己不清楚吗?

这两天看新闻,发现记者刘虎出来了,挺好的,我虽然不关心他,但是很关心他这个案子。因为我坚信“言论自由”,我相信刘虎被抓不仅仅是因为他“说话”的原因。果然,看新闻说还涉及敲诈等问题。
  当然,最后检方认定事实和证据达不到标准,诚如刘虎所说,检察机关能够“守住法律底线”,坚持依法办案,刘虎心服口服,我也心服口服。
  不过,我发现一个细节,有人贴出了检方给刘虎的不起诉决定书,看行文对刘虎应该是存疑不起诉。既然是存疑,那说明当初调查他、逮捕他还是有一定依据的,刘虎可能不会被法办,但是他也不一定就那么干净。
  然而,在刘虎和他律师的微博上,怎么把自己打扮的跟个英雄似的。到处接受采访,嚣张得很!小子我虽不是学法律的出身,但是看了这么多年电视也知道,有的不起诉是人家真没有犯罪,有的是罪行轻微,刘虎,你两个可都不是,你是存疑不起诉,懂吗?存疑!说明案件的事实没有查清楚,或者证据不够充足(警方和检方,你们给点力行不行),可不代表你就是干净的啊!将来,如果证据够了,也不排除再起诉啊!刘虎,你虽不是待罪之身,但是你自己是否干净,自己心里应该清楚。闷声发大财,低调保平安,你没听说过吗?
  再引申一步,听说刘虎还要求国家赔偿?当然,这是他的权利,咱不妨碍他。只不过,将来万一证据又找齐了,刘虎,这笔赔偿款你能还给国家不?你要是花了,自己心安不?所以,我觉得刘虎啊,你也别要赔偿了;检察院,你也别着急给!还是姜文说得对:让子弹飞一会儿,再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