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16日星期日

天津爆炸损失惨重 保险理赔额度预估达百亿人民币


天津大爆炸带来重大人员伤亡与经济损失,造成104人死亡、721人受伤,房屋受损严重,上万辆汽车遭焚毁,以及不确定数量的受损仓储物资。专家表示,这可能成为大陆保险业有史以来单次事故理赔金额最高的案件,估计理赔金额在50~100亿人民币(约250~500亿新台币)。

据陆媒报导,目前各大保险公司已启动重大突发事件应变方案,只要在理赔范围内,将以最快速度能赔则赔。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表示,此次爆炸属灾害事故,不属于不可抗力,保险公司应该赔付,「只要是投保了,保险公司就应当对标的损失物承担赔付责任」。

他指出,此次爆炸涉及3种保险,首先是由政府埋单投保的人身保险,其次是企业为员工投保的僱主责任保险,第3类是财产保险,损毁的汽车、厂房等即属于此类保险范围。此次爆炸事故中财产保险规模最大,理赔金额估计在50亿~100亿元人民币。

据官方统计,已确认遇难的104人中,就有21名消防官兵。据报导,天津市公安消防局投保官兵团体意外伤害险中,因意外伤害事故死亡,被部队评为烈士的,将理赔40万人民币。

不过,据《中国新闻週刊》披露,最先到达现场、伤亡惨重的天津港公安局消防支队,其实不是政府编制内的公务员,而是企业的派遣合同工,因此抚卹理赔都无法获得公务员待遇。此外,目前官方也尚未公布他们的伤亡情况。

据报导,和大陆官方常说的「消防官兵」不同,由于历史体制因素,天津港公安局消防支队仅名义上属公安部门领导,实际上,他们的工资和管理是由国企天津港(集团)公司承担,成员是以派遣合同制招聘。多位业内人士称,港口公安局人员如果退休,其退休待遇也是参照企业,而非公务员退休待遇。